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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咸宁市中医医院)

索引号 : MB1513297/2022-44276 文  号 : 咸医保处字﹝2022﹞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咸宁市中医医院)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14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机构名称 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
1咸医保处字﹝2022﹞5号咸宁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咸宁市中医医院124212004212253393万志高存在过度治疗、过度诊疗、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无检查报告单收费、诱导患者住院等违规行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1.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685854.20元;

2.处罚款685854.20元。

2022.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