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513297/2026-18329 文 号 : 咸医保处字〔2026〕 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咸宁市医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咸医保处字〔2026〕 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机构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咸医保处字〔2026〕2号 | 咸宁市龙潭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 咸宁市龙潭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91422301MACMNMDL9D | 刘炎 | 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和多计费用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违法违 规金额67374.5元(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62117.58元)。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 (三)、第(四)、第(七)项、第四十条第(一)、第(三)项以及《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 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条 | 1.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规行为; 2.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一般违规问题处造成损失 金额1倍罚款28220.34元,对虚假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问 题处骗取金额2倍罚款 10565.96元; 3.责令该单位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中医住院部)涉及医 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6个月(从2025年10月9日中 止之日起计算)。 |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