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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医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咸医保处字〔2026〕 3号)

索引号 : MB1513297/2026-18330 文  号 : 咸医保处字〔2026〕 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咸宁市医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咸医保处字〔2026〕 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机构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
1咸医保处字〔2026〕3号健康九九(咸宁)中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健康九九(咸宁)中医院有限公司91421202MA49DRER7M宋晓风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串换项目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 题,涉及违法违规费用 750916.50元(其中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 618972.8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
(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四十条第(三)项以及《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
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五条第(二)项
1.责令改正上述违规行为;
2.责令退回剩余医保基金 607941.82元;
3.对该单位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和串换项
目行为处造成损失金额1.25倍罚款计762409.25元;对该
单位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行为处骗取金额2.75倍罚款计
24874.91元。
4.责令该单位暂停相关责任部门(内科住院部)涉及医
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8个月。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