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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1期)

索引号 : MB1513297/2024-11797 文  号 : 咸药采联办〔2024〕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关于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重要部署,根据省采购平台“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专区”2024226日的监测数据,现就第一三批国家组织药品接续(续约)、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接续(续约)、第三五批国家组织药品接续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采购(续约)、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采购在我市的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完成情况

1.我市第一、三批国家组织药品接续(续约)集中采购涉及39种中选药品,于2023年11月28日开始执行,续约约定采购量1317.74万片(万支/万袋),截至日前全市已完成775.7127万片(万支/万袋),完成占比58.87%。

2.我市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接续(续约)集中采购涉及33种中选药品,于2023年11月28日开始执行,续约约定采购量484.8181万片(万支/万袋),截至日前全市已完成344.5021万片(万支/万袋),完成占比71.06%。

3.我市第三、五批国家组织药品接续集中采购涉及23种中选药品,于2023年5月20日开始执行,首年约定采购量215.8915万片(万支/万袋),截至日前全市已完成248.627万片(万支/万袋),完成占比115.16%。

4.我市第七批(续约)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涉及50种中选药品,于2023年11月28日开始执行,续约约定采购量594.2797万片(万支/万袋),截至日前全市已完成519.1488万片(万支/万袋),完成占比87.35%。

5.我市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涉及33种中选药品,于2023年7月25日开始执行,首年约定采购量244.4675万片(万支/万袋),截日前全市已完成351.68万片(万支/万袋),完成占比143.85%。

总体上看,我市各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约定采购任务。

二、各地完成进度情况

全市各批次集中带量采购约定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第一、三批(续约)国家组织药品接续各地完成情况

2023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28日

序号

地区

约定采购量

(万片/万袋/万支)

实际采购量

(万片/万袋/万支)

完成量占比(%)

1

咸安区

118.8168

107.3643

90.36%

2

通城

255.8042

199.6492

78.05%

3

嘉鱼

167.6331

129.9492

77.52%

4

崇阳

152.8665

107.9585

70.62%

5

赤壁市

244.2958

123.4

50.51%

6

咸宁市直

233.4166

74.11

31.75%

7

通山县

144.907

33.2815

22.97%

8

全市总计

1317.74

775.7127

58.86%

第二、四批(续约)国家组织药品接续各地完成情况

2023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28日

序号

地区

约定采购量

(万片/万袋/万支)

实际采购量

(万片/万袋/万支)

完成量占比(%)

1

嘉鱼

93.9932

116.316

123.74%

2

咸安区

69.0361

66.33

96.08%

3

通城

48.8121

41.351

84.71%

4

崇阳

50.5278

36.9054

73.04%

5

赤壁市

53.3308

34.2428

64.21%

6

咸宁市直

74.2851

33.7595

45.44%

7

通山县

94.833

15.5942

16.44%

8

全市总计

484.8181

344.4989

71.05%

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接续各地完成情况

2023年5月20日-2024年5月20日

序号

地区

约定采购量

(万片/万袋/万支)

实际采购量

(万片/万袋/万支)

完成量占比(%)

1

咸安区

23.5519

36.0122

152.91%

2

通山县

13.6904

19.5148

142.54%

3

崇阳县

29.154

39.8312

136.62%

4

赤壁市

23.3503

31.389

134.43%

5

嘉鱼县

31.0945

40.764

131.1%

6

通城县

45.0816

39.0928

86.72%

7

咸宁市直

49.9688

42.023

84.1%

8

全市总计

215.8915

248.627

115.16%

(续约)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各地完成情况

2023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28日

序号

地区

约定采购量

(万片/万袋/万支)

实际采购量

(万片/万袋/万支)

完成量占比(%)

1

通城县

78.4659

88.3303

112.57%

2

咸安区

73.2042

72.086

98%

3

嘉鱼县

124.7415

120.2837

96.42%

4

赤壁市

95.4007

88.126

92.37%

5

崇阳县

80.8942

64.22

79.38%

6

咸宁市直

82.4605

60.9878

73.96%

7

通山县

59.1127

25.114

42.48%

8

全市总计

594.2797

519.1478

87.36%

第八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各地完成情况

2023年7月25日-2024年7月25日

序号

地区

约定采购量

(万片/万袋/万支)

实际采购量

(万片/万袋/万支)

完成量占比(%)

1

咸安区

24.9433

47.9088

192.07%

2

崇阳

36.7025

56.2592

153.28%

3

咸宁市直

38.7664

57.328

147.88%

4

嘉鱼

28.2195

38.5282

136.53%

5

通城

29.6593

39.0949

131.81%

6

赤壁市

46.2601

60.8311

131.5%

7

通山县

39.9164

50.0951

125.5%

8

全市总计

244.4675

350.0453

143.19%

三、报量情况

2024年一季度全市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报量均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任务量,完成报量任务。从整体报量情况上看,个别医疗机构可能存在故意少报、漏报情形,请各县(市、区)强化报量督查力度,指导医疗机构如实填报需求数据,对因报量不足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将在年度考核扣分处理。

四、有关要求

当前,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已进入第五年,改革进入深水区,特别是随着带量采购批次增加、品种增多,药械生产、供应、配送、回款环节需落实的工作事项不断增加,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对建设健康咸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意义,持续完善约定采购量使用监测评价和考核机制,落实集中带量采购有关政策及各项监管职责。

(一)各地医保部门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的监管指导,深入定点医药机构,掌握医药机构在落地落实集采中选结果的堵点和难点,确保药品集采成果红利真正落地实施。对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政策不力或过度使用同通用名下非集采中选产品的医疗机构,各地医保部门应根据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有关条款和相关文件要求,对其分管院领导或主要负责人予以函询约谈,并将函询约谈情况报市医保局备案,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二)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集中带量采购的决策部署,保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

(三)各地医保部门要主动对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围绕医保基金预付、医疗机构使用、中选品种质量安全监管、供应配送等重点任务细化措施,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做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的监测、监管和结余留用工作,及时处理辖区内医疗机构反映的各类问题。对因生产厂家原因导致执行进度缓慢的药品,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组织函询约谈,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市医保局报告,市医保局将统一上报省医保局,给予信用评价惩戒。

咸宁市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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