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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来源: 时间:2026-03-30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咸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咸宁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序号

决策事项

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承办

科室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履行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1

制定《咸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市医保局

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与招标采购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6年10月底前

2

制定《咸宁市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总额付费实施方案》

市医保局

医药服务管理与招标采购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6年6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