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513297/2026-2125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关于对市六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6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委组织部:
现将市六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65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创新咸宁市人才引进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的建议”方面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市医疗保障部门以构建集成、高效、便捷、安全的医保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持续深化改革,多措并举破解医保服务痛点,全力打造便民医保服务新样板和有利于咸宁市人才引进的发展环境。
一、优化政策措施,兜牢医疗保障底线
(一)破除流动人口参保政策壁垒。取消医保参保户籍限制,落实就业地和常住地参保要求,为人口自由流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落实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参保政策。落实国家、省制定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参保政策,在咸就业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随用人单位参加就业地职工医保,随行家属可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与本地参保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看病就医无后顾之忧。
(三)优化待遇保障政策。针对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调动人员、遴选人员因办理招录、调动、遴选等入职手续导致参保缴费时间延后的情形,规定以入职时间为参保缴费起始时间,医保待遇从入职时间开始追溯享受,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优化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外来人员医保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在咸宁市续缴职工医保并办理欠缴期间费用补缴,不设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在转入地追溯享受。
(五)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政策,持续优化服务流程,为跨地区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全国范围内共济给家属使用提供政策和服务支撑。相关应用程序预计2026年年底前上线运行。
(六)释放生育保险政策红利。将生育津贴发放政策由向单位支付再由单位转给个人调整为医保部门直接对个人支付,取消中间环节,提高支付效能;落实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个人“零自付”,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二、提升服务质效,优化群众办事体验
(一)推进“一网通办”、“智能办”、“跨域办”
1.提升“网办”水平。完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省医保服务平台、湖北政务网、鄂汇办APP等医保线上服务,推动医保服务事项拓展至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医保智能客服(AI智能体)等渠道经办,不断扩大服务覆盖半径,持续提升医保服务“网办”水平。
2.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推进职工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等高频低风险事项“智能办”,打造无需人工审核、业务提交即办结、足不出户办成事的业务经办格局。
3.提供“一站式”服务。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通办窗口为依托,建立“帮代办”服务专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实现医保服务事项“跨域办”。加强市际、省际协作,不断拓展跨域通办服务事项范围,促进城市圈一体化发展。
(二)优化业务经办流程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办”要求和下发的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和跨部门、跨层级联办,持续推动材料精简、时限压缩和流程再造,促进服务效能提升。对市政府确定的“告知承诺”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服务模式,允许材料免提交,以承诺方式办理,通过流程重构增强服务体验。全面落实全省可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调用的100项高频电子证照材料“免提交”,实现办件材料“最简化”。
(三)推动服务下沉
持续推动医保高频服务事项下沉乡镇(街道)、村(社区)、定点医药机构、银行办理,加强服务网点建设,不断完善自助服务终端等设施设备,着力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
三、改革支付方式,优化就医结算体验
(一)推进刷脸支付
在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定点零售药店部署IOT刷脸设备,群众在就医购药全流程中,刷脸即可完成身份核验、医保结算、费用支付,极大的优化了操作流程,减少了等待时间,既能解决老人小孩忘带卡忘密码和无智能手机的实际问题,又能通过刷脸识别防范收卡留卡和盗刷套刷的基金使用风险。
(二)推进一码支付
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推广一码支付,参保人扫码就能同步完成医保统筹报销、个人账户支付和个人现金缴费,实现“一单式”同步结算,极大简化了结算流程。
(三)推进移动支付
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推进移动支付,群众通过定点医药机构小程序、APP等渠道,即能在手机上实现线上预约挂号、医保结算一体化的“指尖办事”,也能享受线上购药结算、线下自费配送的服务体验。这一举措打通了线上线下服务闭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减少了排队等候和往返奔波的时间,切实提升了就医购药体验。
(四)推进信用支付
联合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汉口银行等本地商业银行,部署推进信用支付,为群众提供就医购药专属信用额度。患者完成信用授权后即可实现“先诊疗、后支付”,进一步提升医保支付便捷度。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