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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02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MB1513297/2026-2125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02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029号提案提出的“关于系统构建咸宁市生育支持政策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议”方面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近年来,我局结合医保职能职责,聚焦优化生育支持保障、完善生育医疗服务、减轻群众生育负担等核心焦点,扎实推进生育支持医保政策体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优化津贴发放模式,推动生育红利直达快享。针对传统生育津贴发放流程繁琐、资金到账滞后、单位中转不便等痛点问题,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生育津贴申领支付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咸医保发〔2025〕2号),在全市推行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模式,自2025年6月1日起,全面取消“单位代收中转”的中转流程,简化申领手续、压缩兑付时限,实现生育津贴政策红利直达快享。该项改革覆盖全市1.7万家医保参保单位、约7.7万名育龄参保女职工,有效规避了单位流转导致的资金延迟发放、流程繁琐等问题,大幅提升了生育保障服务质效,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拓宽门诊保障范围,完善生育全周期保障。聚焦育龄群众孕前、孕期、分娩全流程医疗保障需求,持续扩容生育医疗保障范围,补齐生育门诊保障短板。一方面,将符合政策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全面纳入普通门诊医保保障范畴,同步提高报销标准,将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升至1000元,有效减轻孕期常规检查的自费压力。另一方面,积极回应群众就医需求,将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乙类报销范围,实现产前检查门诊统筹、住院分娩费用直接结算、分娩镇痛医保报销等政策有效衔接,构建起贯穿生育全周期的医保保障体系,大幅降低孕产妇生育就医成本。

(三)规范辅助生殖保障,推进相关项目纳入医保。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辅助生殖费用高、保障不足问题,严格落实省医保局部署,推进辅助生殖医疗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梳理我市辅助生殖项目价格体系,将原有31项精简整合为12项,价格由市场调节价统一调整为政府指导价,规范收费行为。同时,将取卵术等8项高频刚需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职工医保报销75%、居民医保报销65%,切实减轻不孕不育家庭治疗负担,助力实现生育意愿。同时,自2026年6月1日起,“电子耳蜗植入术”及人工耳蜗植入体、声音处理器等耗材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四)落实分娩全额保障,最大限度减轻家庭生育负担。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行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零自付”工作部署,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于6月3日正式印发《关于实施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零自付” 的通知(试行)》(咸医保发〔2026〕6 号),文件明确了保障对象、基本服务包范围、支付标准、服务管理等相关要求,并确定了23家签约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自2026年6月15日起实施。参保人员在市内医保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其产生的基本医疗服务包范围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予以全额保障。该政策全面覆盖全市参保分娩人群,兜底住院分娩核心医疗费用,从医保层面最大程度降低家庭生育成本,积极营造鼓励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对标提案工作建议,立足医保职能,持续优化生育支持医保政策体系,不断拓宽保障范围、提升服务质效、细化保障举措,加强各项生育医保政策落地落实,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同时,主动加强与卫健、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全市生育支持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医保保障。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