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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医保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总结

索引号 : MB1513297/2023-07201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2022年市医保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0-14

2022年,市医疗保障切实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局共人大建议4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1件,政协提案5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3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要求,认真对待社情民意,担当作为,及时准确作出答复,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100%。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进行了分类、梳理,4月26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进行认真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周少川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严明工作责任、办理要求、答复时限。

(二)高效尽责办理一是责任到人。对9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办理时限二是督办跟进局办公室负责总协调,采取电话催办、跟进督办等形式,督促各承办科室严格办理、按期答复。三是认真审核。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件逐件审核,认真把关,要求答复内容有针对性,答复格式标准化,做到文字精炼、格式符合要求四是密切沟通。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切入点,各承办负责同志主动上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当面听取意见建议,做好沟通、解释、宣传工作,把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作为解决一项问题、完善一项工作、做好一次解惑的过程

(三)依法接受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履行的是一种社会责任,对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除不予公开外,我局均按要求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关于5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具体办理情况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9号建议,卢芳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医疗机构医保垫付基金的建议”,协办单位为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咸安区人民政府。我局主动上门,听取其意见,并分析了历史原因,如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老985政策),造成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风险逐年加剧等,详细介绍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在化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风险方面采取的措施、特别是在化解咸安区医疗机构医保垫付基金方面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因这份建议答复与代表预期尚有一定距离,我局进行了再办理,直到代表满意。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8号建议,卢碧辉代表提出“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协办单位是市卫健委、市发改委、通城县人民政府。我局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建议,汇报了我局在全省率先出台的《关于服务我市中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助力打造咸宁特色增长极的通知》,从支持中医医药机构发展、推荐中医药特色服务项目进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中医医保报销比例等方面提出的17条举措,

根据当前国家医保政策,将主动争取政策支持,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产品推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断优化经办服务能力,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不断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健全人才激励评价机制。我局将继续发挥医保支付战略购买作用,积极争取各方政策支持,稳步推进咸宁中医药强市建设。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5号建议,杨忠柳代表提出“关于借鉴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建立健全我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的建议协办单位为咸宁银保监分局,我局主动上门,进行充分的沟通,目前这项工作已正式启动,已由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联合市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加快推进“惠民保”在我市落地实施。选定了“惠民保”经办模式,启动了第三方服务平台遴选工作,拟定了我市“惠民保”保障方案,这项工作正从建议变成了现实,正在实施中。

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1号提案,为周雪琴委员提出的《关于简化异地就医转诊转院手续的建议》,我局积极主动与提案人联系,了解到转诊转院手续比较繁琐的问题后,一是迅速联系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全面掌握我市医保转诊流程;二是主动联系各会办单位,了解老年人就医挂号和跨域通办方面的便民措施;三是及时沟通,按要求答复。

对于简化异地就医转诊转院手续,让医保更加便民惠民,我局采取以下七项措施予以优化:一是取消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实行承诺备案,办理人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签署个人承诺书即可办结。因未转诊外出就医以及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急需在外就医的人员可办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即可办结。二是增加备案渠道,提高异地就医便捷性。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窗口备案、电话备案、电脑网上备案、手机应用程序备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患者在全国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无需垫付资金,实现联网结算。三是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我市省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由去年的37家增加到237家,省级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由去年的5家增加到710家。四是建立老年人就诊便利通道,根据老年患者的实际就诊情况,为患者提供优先就诊服务。医院入口增设老年人健康码专用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五是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全市各级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的基础上,开通了诊间、电话、自助机、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还开通了家人、亲友、家庭医生代为老年人挂号渠道。六是推行工作人员导诊导医服务。各医疗机构安排社工、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在预检分诊、自助机、缴费挂号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为老年人提供引导帮助。七是设置“跨域通办”窗口。在“市民之家”大厅三楼A区设立“跨域通办”综合窗口,按照“窗口通办”、“多地联办”、“异地代收代办”等模式,根据已公布的通办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提供综合咨询、帮办代办教办服务。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的通知》(鄂医保办〔2022〕28号),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1-10月,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34891人次,总费用84638.5万元,基金支付35672.6万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6790人次,总费用12327.5万元,基金支付6342.7万元。

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54号提案,为镇水清委员提出“促进社会办医机构健康发展”,我局多次主动上门与其沟通对接,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分析梳理提案具体情况,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坚持“责任到人,制度到件”,抓住DIP支付方式改革、门诊共济、市级统筹等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有利契机,与其他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难题顽症。并就提案办理情况多次向提案人反馈,按要求答复,得到提案人“满意”认可。

在具体提案办理上,我局针对性提出以下举措求得实效:一是实行统一的医保协议管理制度,在社会办医和公立医院的定点申报、管理方式和内容上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二是在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统一医保管理政策,在今年省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推荐中,社会办医疗机构达到12家(全市共31家);三是主动协调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新技术申报中同申同享,直接解决社会办医疗机构反映云克治疗、抗增殖细胞核抗原抗体测定等新技术无收费价格问题;四是积极推荐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2021年我局成功推荐17个院内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品种占到35.30%,今年我局又向省医保局推荐11个院内制剂进入医保,含麻塘中医医院2个;五是抢抓DIP支付方式改革机遇,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发挥自身专科、特色及管理优势,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公平竞争;六是扎实推进市级统筹、门诊共济等改革政策,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卫生健康部门也在医疗市场整治力度以及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区域医疗共建,医疗技术共享,引导并推行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疗机构转诊,放开社会办医疗机构购置64排CT、1.5T核磁共振等大型乙类医用设备和救护车的限制,积极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中医特色专科,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申报省级重点建设专科、省级重点专科,共同形成市区一体医疗服务体系,让更多的患者享受到相同的医保待遇、享受到更好的治疗。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部门工作水平的切入口。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用真心、下真功做好办理工作。同时也清醒的看到,我国现行医保政策属于顶层设计,与现阶段的国情是高度契合的,但离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担当作为,锐意进取,不断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不懈努力。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