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513297/2021-2773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27 11:03:12
孙和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落户咸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商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大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建议值得肯定。
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健康产业发展,为积极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解决我市老龄化面临的现实需求和未来挑战,赢得主动,确立了“大力发展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战略,在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提升失能人员服务质量方面已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探索创新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咸宁市居家养老签约健康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咸宁市关于推进医养融合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咸宁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机构推行医养融合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探索建立“签约医、医融养、养办医、医入户”为构架的医养结合四种模式,并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居家老人健康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居家老人购买健康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
二是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我市成功申报“全国第四批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城市”,全省仅三个市州入院,咸宁排名第一,共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1795万元,整合资金5665万元,支持建设城乡社区长者康乐服务中心、社区微型长者康乐服务站和老年宜居康乐社区等,让老年人在多元、暖心的为老服务中心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支持关爱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工作。2020年,支持对730户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每户补助1000元;对1200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每户补助300元;支持13所养老机构面向社区和居家提供上门服务,每个机构补助5万元,有效缓解经济失能老人护理保障难题等。
四是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2020年我市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支出开展“百千万”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全市共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班14场次,培训养老护理员575人,岗前参训率达95%以上,加强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2017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印发《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咸财社发〔2017〕148号),对我市户籍低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对我市城乡低保对象中满60岁的失能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2020年,全市共为4990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发放补贴478.106万元,其中,为3830位高龄老人发放401.096万元,为660位失能老年人发放77.07万元。
这些成效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高龄、失能老人的后顾之忧和养老负担,但离高龄、失能老人对专业的医疗护理、康复、居家护理服务等庞大的刚性需求和社会预期存在一定的差距。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战略,市医疗保障局主动作为,以积极的态度和行动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了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我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制定了《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实施路径。
二是学习调研兄弟市州工作经验。调研了解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工作经验,对我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条件进行论证,先后形成2篇专题报告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
三是积极向省医疗保障局汇报请示。主动向省医疗保障局就咸宁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对接请示,争取省局政策支持,并做好国家试点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明确了经办服务模式。目前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采取的经办服务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具体的经办服务;二是委托给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目前90%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是采取的第二种。结合市医保局经办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现状,选择第二种模式更有利于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落地。
五是组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调研。当前我市多家寿险公司有参与承办长期护理保险的意愿和在其他省市也有承保长期护理保险经验。我局已委托相关公司组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经办服务等政策调研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密切关注我市失能人员保障问题,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市场需求和服务供给形势,充分吸收试点城市工作经验,进一步制定完善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配套文件,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循序渐进的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市的落地实施工作,力争尽早在我市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我市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