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513297/2025-2023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李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优化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改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现状、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和推动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有很大的帮助,值得肯定。现综合医保、人社、税务部门的意见答复如下:
咸宁市医保部门持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企业参保缴费自觉和在岗职工社会保险维权意识持续增强。2020年全市职工医保参保29.35万,到2024年参保人数达到了34.94万,年均增长1万人以上,其中灵活就业人员1.2万人,占比3.6%。2020年以来,咸宁市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十四五”规划指标(96%)之上,2024年基本医保参保255.46万人,参保率98.1%,在全省排名靠前。针对个别企业落实社会保险参保征缴责任不力和一小部分在岗职工参保意愿不强的问题,医保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完善职工参保制度,放开企业参保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未针对企业参保设置限制条件。国家正在酝酿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二、完善费用补缴政策,建立部门协同机制
医保、人社、税务持续完善协同机制,切实履行社会保险缴费征缴监管职责。一是建立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三方定期共享社会保险缴费、欠费、清欠信息,市县联动,联合开展欠费监测和欠费清理工作,确保应缴尽缴、颗粒归仓。二是2024年,市县两级建立了跨部门社会保险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多部门联合执法,协同开展宣传辅导、提示提醒、约谈警示、涉费处理、立案处理、移送执行、跟踪问效,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
三、落实社保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社会负担
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37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12月起,咸宁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60%执行,缴费标准降低了35%,惠及0.46万人,截至2024年12月,为全市减轻财政负担1170万元。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12号)精神,咸宁市失业保险费率自2023年5月1日起下调为1%。2023年5月-2024年12月,为全市11006家企业减征失业保险费21524万元。
在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压力、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和激活市场活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优化群众办事体验
一是推进社会保险业务高效办、集成办。以医保、人社与税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的实时交互共享为依托,医保、人社系统参保登记信息与税务系统费款征缴数据实现了同步更新,参保登记缴费、退费、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等业务可一站式办结。在省政务、人社、医保等部门推动下,开发上线了新生儿落户“一件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一件事”、员工入职“一件事”、个人身后“一件事”等一大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部门联办业务场景,满足了企业和参保人高效办、快捷办的服务需求。
二是持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针对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等高频服务事项实施智能办,业务申请人网上提交后秒办结。线下推行一窗通办,对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可以直接获取的办件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开设涉企服务专窗,安排涉企服务专员,为企业提供高质量一站式服务;对服务窗口实施适老化改造,设置“帮代办”服务专区,切实满足老年群体办事需求。
三是持续推动“全流程网办”。宣传引导企业通过湖北政务网“单位网厅”、“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等渠道线上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宣传引导参保职工、城乡居民通过“湖北政务网”、“鄂汇办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税务局APP、国家服务平台等渠道线上办理个人社会保险业务,持续推动全流程网办和跨域通办。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提升参保水平
医保部门坚持以宣传为引领,推动全民参保计划深入实施。线上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云上咸宁、广播电视台等渠道,以短视频、自媒体等创新手段,创作并展示大量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线下广泛开展参保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注重宣传的针对性,突出案例宣传,充分激发宣传效能。通过宣传,讲清楚参保的必要性,为老百姓算清楚参保这笔账,讲好医保故事,讲深讲透医保政策,营造积极参保、自愿参保的良好氛围,持续提升基本医保参保水平。
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社会保险降费相关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加强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责任,妥善化解劳动争议;通过宣传发动和服务引领,提高企业的缴费自觉,增强在岗职工维权意识和参保意识,增进企业、职工、社会大众对医疗保障制度的高度认同。为全民参保做出积极贡献。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