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513297/2025-2772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陈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咸宁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咸宁监管分局、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建议值得肯定。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社会保障体系短板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建立长护险制度”,国家医保局也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长护制度框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市医保局主动向上对接,争取省医保局政策支持,积极推进长护险制度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动建立长护险制度。我局于2023年成立了推进长护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建立长护险制度纳入我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调研了解荆门市长护险实施工作经验,开展长护险有关政策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经办服务等政策调研工作,并加强与省医保局对接请示,积极谋划长护险实施筹备工作。2024年,国家医保局拟定了新一轮长护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并先后两次征求省级层面意见(截至目前,指导意见尚未出台)。省医保局按照国家医保局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州)按照5年时间倒排工期,确保到2029年全省全面实施。为此,我局主动向上汇报对接,争取省医保局政策支持,将咸宁与武汉、十堰、孝感一并纳入我省2025年启动实施长护险城市,市政府也将长护险工作纳入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
二、细化制定长护险推进工作措施和任务清单。为加快推进我市长护险制度建设工作,我局于2024年12月成立了长护险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尽锐上阵,举全局之力全力推进实施。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局内设科室职能进行了任务分工,凝聚工作合力;二是细化任务清单,拟定了18条具体措施,清单化推进落实;三是健全工作会商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各内设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每季度末报送工作进展,研究推进长护险制度实施工作事宜,有序推进长护险制度落地实施。
三、研究论证形成长护险实施政策文件草案。在国家医保局新一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指导意见正在多部门联合会签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按照省医保局关于长护险相关部署要求和政策指导意见,在系统梳理相关试点城市做法、总结提炼有益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审慎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先职工后居民的思路,研究起草《咸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草案)》,对筹资标准、保障范围、待遇标准以及配套措施提出了初步意见。市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廷三次专题听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根据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工作专班赴安徽安庆进行考察学习长护险试点经验,充分汲取试点城市工作经验,对实施方案筹资标准、待遇政策和基金收支等开展精算分析和论证,进一步完善方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提请省医保局审议指导,实施方案已通过省医保局初审。
四、初步构建我市长护险制度实施基本框架。一是初步拟定了实施路径。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思路,起步阶段先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开始,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阶段,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制度健全完善后,再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适时扩大保障对象范围。二是建立了动态筹资机制。长护险基金主要通过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财政补助等方式筹集,并接受社会捐助。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当期缴纳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作为长护险缴费基数,按照固定缴费费率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动态调整筹资标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加长护险,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进行筹资。个人缴费部分按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固定比例动态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年度一并征收。三是健全了服务供给方式。参照荆门长护险试点做法,兼顾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需求,以及促进护理上门等服务消费发展,拟定了机构护理、医疗专护、居家护理等三种护理形式。以机构护理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机构,促进养老服务供给。以医疗专护模式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转型提供全方位支持,促进医疗与养老并重发展。将居家护理模式分为亲情护理和机构上门护理,在着力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的同时,既有利于引导培育护理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又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四是明确了经办服务模式。结合我市医保经办力量现状,暂不具备独立承办长护险服务的能力。拟在确保基金安全和监管有效的前提下,通过招标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护险经办服务,委托社会力量经办服务费从长护险基金中按比例支付。同步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激励、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经办规程和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
五、做好长护险经办服务机构遴选准备工作。2025年7月22日我局召开2025年第1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启动长护险经办服务机构招标采购工作事项,对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失能评估机构的遴选工作同步作了安排部署,着力加速推进构建我市长护险经办服务体系,夯实制度实施运行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借鉴先行试点城市成功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探索力度,及时出台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经审定后加快组织实施,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贡献咸宁医保力量。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将是我们工作重点推进的方向,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