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513297/2025-0645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全年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重点工作第12项,完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机制。
落实情况: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全面开展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落实落细我市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政策,将产前检查、流引产医疗费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全市享受医保生育待遇40574人次,基金支付金额合计1.19亿元。其中:享受产前检查门诊统筹报销待遇15494人次,基金支付257.02万元;享受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待遇18962人次,基金支付4260.21万元;享受生育津贴待遇6118人次,生育津贴拨付7346.81万元。我市还积极推进将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工作,“取卵术”等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已纳入医保支付,职工医保按75%、居民医保按65%报销。自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已有481人次、304人享受辅助生殖类项目医保报销待遇,基金支付84.70万元。
二、重点工作第20项,贯通“医、药、养、健、游、护”六要素,加快打造千亿元大健康产业,力争产值增长10%以上。
落实情况:咸宁以中医特色支付方式改革省级试点建设为契机,创新出台中医优势病种、中医(康复)按床日付费、中医日间病种、中医基层病种系统化支持政策,探索推进中西医同病同价同效。将68项费用优势明显、疗效确切、路径清晰的中医优势病种遴选进入付费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1家医疗机构8089份病例享受中医特色支付政策加成,入组病例整体结算率较改革前提高16.42个百分点,平均每病例获得中医加成奖励238元,有力地支持了传统中医的发展。相关改革成效被国家医保局医保工作动态2024年第14期(总第533期)采用,得到省医保局的高度肯定并获得改革专项预算费用100万元。
三、重点工作第23项,以“数化咸宁”建设为引领,加快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情况:市医疗保障局依托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持续推进经办机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积极推进医保钱包试点建设,截至目前,市内已有两家医院和三家药店通过国家医保局医保钱包结算功能验收;全市共2871987个参保人账户可开通医保钱包,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和结算支付;2024年,全市已有1824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电子处方中心平台,电子处方流转60493份,流转医疗费用金额1144.96万元,医保基金支出金额659.1万元,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就医购药;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部署安装1295台IOT设备,让我市群众在刷脸挂号、医保结算中体验到“幸福感”,标志着咸宁医保支付正式进入“刷脸”时代。
四、重点工作第66项,深化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情况:实现湖北省省内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秒到账”。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结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3437人次,涉及个人账户转移资金475.59万元,其中转入2424人,转入资金321.78万元;转出1013人,转出资金153.81万元。为有效解决企业药品耗材回款问题,我局在全省率先上线“集采预付资金管理系统”,实现医保基金与中选厂家直接结算,进一步减轻企业回款压力。每年1月份按已执行批次采购预算额的30%预付,每年7月份按已执行批次和新增批次采购预算额的60%预付,确保各批次集采预付金达到采购预算的90%以上,仅2024年全市就预付31个批次药品耗材90%集采预付金4492.78万元。我市累计向42家中选企业直接支付集采预付资金8003.78万元,有效解决了集采预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医疗机构回款慢问题。
五、重点工作第67项,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细落效。
落实情况:将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纳入2024年医保经办工作要点,按省局部署推进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12项重点事项清单落实到位。配合相关部门,优化新生儿出生、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退休等事项“一次申请、一键办理”。2024年,我市新生儿参保率达到了97.7%,超出国家要求17.7个百分点。
六、重点工作第74项,深化医疗服务、供销合作、国有文艺院团等领域改革。
落实情况: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互认试点工作,与湖南省岳阳市开展医疗保障互联互通合作,实现跨省住院视同统筹区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报销。新增市域内互通定点医药机构68家、省级定点医药机构31家;赤壁市、嘉鱼县、崇阳县、通山县、通城县合计互认互通定点医药机构200家,异地就医范围进一步扩大,看病就医更加便捷。
七、重点工作第84项,统筹实施“香城人才卡”政策,优化人才服务。
落实情况:根据市人社局及市卫健委提供的香城人才卡第一批发卡人员名单及南鄂英才人员名单(共169人),通过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对上述169人中属于咸宁市直参保的2023年度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按90%的比例核算补助标准,已完成2023年度市直“香城人才卡”补助标准情况表的编制,并提供给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向市财政局申报发放资金。
八、重点工作第89项,开展政府服务事项“跨市通办”,推动教育资源、社保医疗、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互通共享、联合合作“同城行动”。
落实情况:在省医保局指导下,咸宁市医保局与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等九市医保局签订武汉都市圈医保公共服务同城化2024年合作协议。持续推进武汉都市圈公共服务同城化建设,紧扣“四个统一”,落实24项政务服务事项都市圈内通办,各县(市、区)同步通办,推进武汉都市圈医保公共服务同城化建设落地落实。在市本级及6个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武汉都市圈医保服务专窗,统一都市圈专窗标识,都市圈办事二维码,并在醒目位置公布24项圈内通办事项清单,提供“帮代办”和“适老化”服务。
九、重点工作第126项,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情况:2024年以来,累计追回医保基金、处罚款(违约金)共计6040.91万元。开展“百日行动”,组织全市105人用百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检查高风险定点医药机构127家,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开展处置。百日行动以来,全市已处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69家,其中存在欺诈骗保问题医药机构15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8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2家,解除医保协议20家,追回医保基金969.12万元,行政处罚1260.63万元。依托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省级试点,在实现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追溯码信息采集全覆盖基础上,拓展实施追溯码监管、进销存实库监管、药品价格监测等监管应用,倒逼医药机构优化药品耗材管理流程。截至12月28日,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追溯码接入率已达100%,上传笔数1008.01万条,累计检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疑点数据62375条,涉及违规金额2847.28万元,基本实现医保基金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十、重点工作第127项,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参保资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帮扶政策,定期开展困难群众及稳定脱贫人口参保和帮扶措施落实数据比对,做实高额医疗费用监测,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坚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发生。2024年全市脱贫人口358638人、农村低收入人口106197人均按人员身份类别完成分类资助,参保率和参保资助率均达到100%。农村低收入人口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票制结算”,年度共计发生医疗费用 70128.33万元,三重制度保障共计补偿67659.57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政策范围内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3.8%、95.6%。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共计推送因病返贫风险人数10288人,因病致贫风险人数19998 人,推送人员中 2173人经相关部门核准认定为救助对象。全年共计落实依申请医疗救助2466人、救助金额 3969.76万元,低收入人口实现应救尽救。
十一、第三部分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落实情况:坚持“首个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进一步要求全局上下增强法治观念;将党纪学习列入首个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支部主题党日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办读书班,局班子成员结合“六大纪律”谈学习心得体会,党组书记在理论学习中心组讲纪律党课,机关党支部书记在主题党日活动讲党课。组织干部职工到通山县圣庙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基地学习参观,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病变》《坍塌》,通报省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案例,传达市纪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认真贯彻上级部署,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按“非必要不设群,能合则合,大力精简”要求,解散了8个QQ群、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