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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医保重点工作责任完成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MB1513297/2026-0664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关于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医保重点工作责任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第41项(此项我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为牵头单位)坚持以经济制度改革为牵引,抓实抓细政府系统承接的重大改革试点示范项目。

完成情况:(一)集采药品进药店。2024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集采药品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行动。从国家集采药品中遴选367种,形成《咸宁市集采药品推荐目录》,重点将常用的慢性病药品、重大疾病药品纳入其中;全市207家药店参与销售,通过零差率或合理加成模式,全市药店累计销售集采药品22.08万支/万片/万袋,销售额403.3万元,服务群众8.8万人次。群众用药可及性和便捷性显著提升。

(二)创新医保结算机制紧扣三医联动改革脉搏,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积极推广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2020家医药机构开通服务,累计结算超456.8万人次,拨付基金11.46亿元,有效改善了医疗服务体验,推进“三医”协同发展

二、42项(此项我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为牵头单位)科学编制咸宁市“十五五”规划,争取更多咸宁元素进入国家、省规划盘子。

完成情况:我局对照《咸宁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内容,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形成了“咸宁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十四五”以来,全市医保系统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目前,“十五五”规划相关工作正统筹推进中。

三、第43项(此项我局为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规划办)为牵头单位)完善以市战略规划为引领的“多规合一”的市域规划体系。

完成情况:推进“全民医保工程”。建立参保激励机制与精准数据库双轮驱动机制。通过压实属地责任、分类推送未参保人员信息,重点突破新生儿、大中专学生等群体参保难题。截至目前,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253.22万人,基本医保参保率为97.52%,参保任务完成率为99%。

创新“安全医保工程”。构建智能监控与专项整治双防线。全面推行药品耗材追溯码系统,开展医疗机构费用动态监测预警,同步推进医疗资源规划与定点机构动态管理。全市累计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029家,累计追回医保基金8721.98万元,同比增长40.84%;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主动退回违规资金2432.85万元,同比增长255.62%;智能监管线上违规扣款率从14.3%跃升至53.68%,本地住院费用及基金支出同比下降5.97%、8.39%,基金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升级“惠民服务工程”。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全市101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完成国采、国采接续、省际联盟19批次药品、医用耗材,全市药品累计采购量41571万片/万支/万袋,完成约定采购总任务158%,有效减轻群众购药负担;持续扩大“咸惠保”覆盖面,自启动以来“咸惠保”已运行至第四期,累计投保93.45万人次,总赔付7564.15万元,人均赔付1.06万元,最高赔付达66.35万元,切实起到了梯次减负的“补充保障”作用。2025年,作为全省惠民保代表项目,受邀参加省医保局科普直播并获得主流媒体专题推介,社会认可度持续提升。

落实“智慧医保工程”。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全面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推进互联网医院、视频问诊等信息化服务方式应用,拓展电子处方应用场景,实现处方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2025年,全市参保人员医保码累计激活人数达208.96万,激活率达82.77%,医保码结算占比达71.28%。实现医保码在全市三级和二级医疗机构就诊全流程的广泛应用。

优化“便民服务工程”。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生育津贴申领支付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咸医保发〔2025〕2号),将生育津贴申领支付方式由“发放至参保单位”调整为“发放至参保职工”,同时推出门诊慢特病备案“免申即享”。在全市布设医保便民服务点,打造15分钟服务圈,实现医保事项全流程网办,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打造“党建品牌工程”。坚持党建引领,结合咸宁地域特点,深植北伐铁军咸宁汀泗桥战役中闪耀的忠诚担当、敢打硬仗精神底色,融合香城泉都温度、热度的城市特质,创建医保铁军‘泉’心守护”党建品牌,主要围绕凝心铸魂、练兵强技、铁腕执法、严纪守廉、暖心服务五个方面展开,形成了党建与业务相融相促的良好格局。

四、第44项(此项我局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为牵头单位)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

完成情况:一是全制定出台《优化医疗保障领域营商环境三年工作举措》,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全覆盖。创新实施“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及非接触式监管,推进包容审慎与信用监管,显著提升执法规范性、精准性,切实减少对企业干扰。

二是强化专项整治与联合监管。围绕规范涉企执法等五大方面17项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与全面整改。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严格执行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形成监管合力,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五、第45项(此项我局为责任单位,市政数局为牵头单位)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完成情况: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任务落实,全面推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一件事”、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等重点联办事项,编制发布《咸宁市医保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上宣传和窗口手册线下发放相结合方式扩大政策知晓度;顺利完成线下综窗收件系统部署应用,实现跨部门业务“一窗受理”,群众办事体验显著优化

六、第104项(此项我局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为牵头单位)持续深化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质扩面及远程医疗向乡镇卫生院延伸。

完成情况:持续深化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立病种分组5899组,辅助目录调节系数3类2943项。全市医疗机构、病种、基金覆盖率均达到100%,全面实现了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和医保基金四个全覆盖改革目标,成效显著。出台了中医优势病种、中医(康复)按床日付费、中医日间病种、中医基层病种系统化支持政策,探索推进中西医同病同价同效。从我市医保结算数据来看,入组病例较中医改革前多结算1405.16万元。其中中医优势病种入组病例支付比上升35.45%,中医床日病种入组病例支付比上升76.58%,中医基层病种入组病例支付比上升69.38%;稳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引入第三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协同推进咸宁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总额付费。

七、105(此项我局为牵头单位)推行门诊慢特病(备案病种)免申办。

完成情况:全面推行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下沉定点医疗机构和备案病种“免申办”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下沉定点医疗机构和备案病种“免申办”工作的通知》(咸医保发〔2025〕4号),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服务事项下沉至全市22家符合条件的认定医疗机构,分类提供备案病种“免申办”、认定病种就诊医院就近“申报认定”、病种待遇申报“帮代办”服务。2025年,全市已有4.8万名参保人员享受便捷的“线上办、现场办、免申办、帮代办”门诊慢特病申报认定服务,其中1.15万名参保患者取得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办理时限均有效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实现慢特病业务“就近办、直接办、一站办”。

八、第108项(此项我局为牵头单位)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工作。

完成情况:成功争取并获纳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重点联系城市。组建专班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在省局指导下研究起草了《咸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草案)》,明确了制度框架。引入专业智库开展精算评估,论证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与可持续性。目前,实施方案已根据国家及省级指导意见修订完善,正在有序推进征求意见等后续工作,为制度稳健实施奠定基础。

九、第113(此项我局为责任单位,市创文办为牵头单位)坚持常态长效,推进全域创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完成情况: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创文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是服务下沉常态长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包保社区,持续开展“万人洁城”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环境清扫、文明劝导、入户宣传等方式,切实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与满意度。二是资源下沉办好实事,积极协调落实资金10万元,精准聚焦社区治理难点与居民关切,成功办结“西大街社区沿河中路小区1号1栋外墙修缮”“西大街社区电力小区邻里驿站升级改造”及“电力小区院内积水点修复”三件民生实事,有力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成效助力了文明城市创建根基的夯实与成果的巩固。

十、第三部分(第149项—155项)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完成情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截至目前,共召开20期党组会议,13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12次,坚持“首个议题”制度;先后邀请市委党校、市财政监督局、湖北科技学院等单位的专家教授,围绕意识形态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财务风险防控、数据智能应用等关键领域,面向全局开展专题辅导。全年累计举办“医保讲堂”15期,系统强化了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风险意识与业务能力,为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与人才基础。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专项学习方案,举办读书班5期,确保各类指定篇目、通报及案例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中应学尽学。同步深化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市廉政教育馆、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主题档案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典型案件通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无处遁形》《啃噬》。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并落实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清单及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持续强化普法与医保政策宣传。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全市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组织全局执法力量,对涉企(含用人单位、“两定”机构等)医保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全面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