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513297/2022-4221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目录(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 证明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备注 |
1 | 退休审批表 | 办理退休减员,确定参加工作时间及退休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人社部门 | 中央和省在宜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无法通过大数据中心提取退休数据的退休人员需提供。 |
2 | 退休待遇发放表 | 办理退休减员,确定本人退休费,作为个人账户划分基数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人社部门 | |
3 | 编制卡片 |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险种 | 《咸宁市市直及城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咸政办发〔2007〕5号 |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编制部门 | 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信息,增公补险种需提供。 |
4 | 死亡证明 | 确定死亡退保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医疗机构 | 异地死亡和部分本地无法通过大数据及时提取死亡信息的人员退保时需提供。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只须提供其一。 |
5 | 火化证明 | 确定死亡退保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民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