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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委托第三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索引号 : MB1513297/2024-05408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咸宁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委托第三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拟就开展咸宁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委托第三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项目要求、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咸宁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委托第三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二)项目要求:

1.人员要求

供应商团队须派遣2名专业人员驻场工作至所有项目落地实施。

2.时限要求

供应商须在签定合同日期内交付基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相关成果

(三)服务内容

第三方公司需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根《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鄂医保规〔2020〕2号)的要求,需对咸宁市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评估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数据采集与整理,分析评估。

交付成果:2024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报告

2.若动态调整评估结果达到价格调整条件,需测算咸宁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宏观调控总量,工作内容包括;指标数据收集与整理,分析测算调价总量。

交付成果:2024年度医疗服务价格调价总量测算报告

3.开展培训。重点培训各公立医疗机构申报调价项目相关基础技术标准规范、提高申报质量培训对象包括各县(市、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各公立医疗机构物价岗位工作人员。

交付成果:培训计划书

4.抽取咸宁市样本医疗机构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及财务报表等相关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调价建议方案,工作内容包括:价格调查通过与全省、同级别地市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形成咸宁市与同类城市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对比表及情况分析,为调价科学决策做参考依据。

(1)选定调价项目,价格测算。运用数字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价系统对选定项目进行价格调整,并分析各医疗机构调价前后的盈收情况。

(2)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成本测算工作;初步审查上报的资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制定价格等办法,工作内容包括:对样本医疗机构报送的价格和成本资料数据进行收集与测算,对相应项目成本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核增或核减工作,并将所有项目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撰写相应的成本测算报告。

(3)开展风险评估。包括方案实行后医保基金支付预测、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预测、医疗机构收入变化情况预测。

交付成果:2024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核算报告、2024年度咸宁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报告、社会风验评估报告

(五)修订本次遴选调价项目调价表及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编制2024版咸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

交付成果:2024版咸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第三方服务公司。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三、优势加分选项

第三方服务公司综合能力加分选项:

(一)供应商有成功服务经验,承接过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或医疗服务价格成本测算或医疗服务价格评估相关的第三方服务项目。(须提供不少于5个项目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签订合同首页、盖章页、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

(二)具有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三)项目人员具备价格鉴定或评估相关证书。(须提供部分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购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的软件工具须提供以下核心功能的截图及相关功能说明:

1.具备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数据采集及测算功能;

2.具备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模型配置及批量测算功能。

、报价时间及要求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226日下午5时整。

(二)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咸宁市医疗保障局505室。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

邮政编码:4371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0715-8182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