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章同志任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魏烽同志任市医疗保险稽查队队长(副科级)。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4月17日起计算。
中共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