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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葛军等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 MB1513297/2025-21231 文  号 : 咸常任〔2025〕10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名 称: 关于葛军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宁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军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2025年8月28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葛军为咸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熊武华为咸宁市教育局局长;

胡昌文为咸宁市司法局局长;

王煜为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黄四生为咸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爱民为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金大德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梁薇的咸宁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熊武华的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彭光平的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郑耀英的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职务;

华成浩的咸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琼珍的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煜的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职务。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