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政府工作机构>>正文

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科)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08-06

机构名称: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科)

负责人姓名:朱敏

机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6楼

机构电话:0715-818298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改革,拟定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