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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19年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27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就市医疗保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邮编:437000;联系电话:0715-8182981)。
总体情况: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2月23日,2019年医疗保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面,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信息舆论氛围。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网站栏目设置仍需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力度还需加强。二是内部管理服务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加强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是优化群众服务。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