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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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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悉心指导下,在省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年初制定了《咸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保密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开、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3年度,市医保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已对该市民申请公开的基金运行数据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定期对健康方面热点问题进行整理,发布到“卫生知识信息公开”中,方便市民获取。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主抓,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局党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对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重与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沟通和配合,统筹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健全的机构网络,真正做到了机构常在、人员专职,工作长期抓、主动抓,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的良好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和更新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的政务公开平台信息。今年以来在部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共383条,其中医保宣传类21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16条,行政处罚7条,公益事业6条,人事工作11条,其他类12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主动接受上级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主要通过自查自纠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细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与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基层评议机关作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等一并进行,根据评议内容和群主总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社会各界发放。2023年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公开其他相关文件8个,全年共处理行政处罚事项24个,均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受理并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

1.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系统性培训。

2)信息公开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很多制度性措施还没有到位。

2.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1)积极参加了省局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

(2)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咸宁市医疗保障局信访、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年度

1.本年度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去年也有较大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政府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与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与公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信息公开的受众面还不够大;二是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

2、下年度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加大推广医疗保障类相关宣传信息,扩大群众覆盖面。二是加大督导和查处力度,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职能,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导、检查。积极关注和转载国家和省市医保局发布的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的传递政策精神,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多样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6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2件、续办件2件,政协提案3件均为协办件。所有建议提案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作出答复,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100%。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着力推进医疗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参保统计、城乡医疗救助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医疗待遇保障工作信息。加大对医疗保障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及时公开医保政策调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及时将上级最新政策在网站公开,使医保工作更加规范、合理,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满意的服务。三是大力加强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对本单位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认真及时做好解读工作,充分利用图解、文字解读的方式,主动回应舆论关切,释放准确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预期。

2023年我局没有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乡村振兴、社会保障、药品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共6条。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