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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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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3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2条。其中,发布医疗保障工作动态300条,公示公告72条,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7条,其他涉及基金监管、待遇保障、参保缴费、建议提案办理、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93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二是规范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严谨、数据准确。三是强化信息维护,对法定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更新和定期检查,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栏目设置,提升发布质量。同时,加强“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管理,协同本地主流媒体,围绕群众关心的医保热点、重点改革任务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努力提升医保政策社会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并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进落实。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评价体系。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未发生相关追责情况,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未收到不满意的社会评议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处理行政处罚事项9件,均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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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及本年度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布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扩大。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着力提升信息发布时效。 强化内部信息流转与发布机制联动,对重要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明确了从信息生成到审核发布的时限要求,并加强督办,确保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持续拓展公开渠道与影响。 在优化政府网站公开主渠道功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应用。通过制作图文解读、短视频、政策问答等多种形式,对医保新政、经办流程等进行通俗易懂的宣传解读,并与本地主流媒体加强协作,有效扩大了政策宣传的覆盖面。

(二)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精准性和服务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渠道和机制有待进一步畅通。

(三)下年度改进举措

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服务效能。 聚焦群众关心的医保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分类,优化信息呈现方式,提升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获取便利性,让群众更快捷、更精准地获取所需信息。

二是加强互动回应能力。 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探索建立常态化政策咨询和反馈渠道,对公众关切和疑问予以更及时、更有效的回应,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互动性和服务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6件,其中主办件4件,协办件2件,政协提案6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3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要求,认真对待社情民意,担当作为,及时准确作出答复,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100%。

(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2025年我局没有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乡村振兴、社会保障、药品药械集中带量采购7篇。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