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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索引号 : MB1513297/2022-3121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06日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填报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填表时间:2022年3月14日

序号名称文号发文时间有效期清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清理部门意见备注
1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07〕5号2007.1.1未明确有效期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修改
2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发〔2009〕40号2009.11.162014.12.31(有效期5年)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废止已重新修订出台《咸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咸政办发〔2022〕3号)
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0〕172号2010.12.142015.12.24(有效期5年)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宣布失效
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调整《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发〔2011〕94号2011.12.28未明确有效期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废止已重新修订出台《咸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咸政办发〔2022〕3号)
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咸政办发〔2012〕91号2012.7.1未明确有效期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宣布失效
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66号2015.12.312018.12.30(有效期3年)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修改
7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16〕30号2016.9.1未明确有效期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宣布失效
8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规〔2017〕2号2017.4.14未明确有效期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废止已重新修订出台《咸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咸政办发〔2022〕3号)
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5号2017.6.232022.8.31(有效期5年)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有效
10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规〔2017〕4号2017.8.312022.8.31(有效期5年)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有效
1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31号2018.6.27未明确有效期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废止2021年12月18日,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21〕68号)文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我市已出台相关实施办法。
12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规〔2020〕3号2020.9.282025.9.30
(有效期5年)
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有效
1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3号2022.3.22027.3.31(有效期5年)市医疗保障局朱敏
13971810100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