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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20年健康扶贫工作要点

索引号 : MB1513297/2020-06109 文       号 : 咸医保发〔2020〕20号

主题分类: 扶贫 发文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扶贫办

名       称: 咸宁市2020年健康扶贫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29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全市健康扶贫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夺取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强决心。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顽强奋斗,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贡献力量。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健康扶贫攻坚工作,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健康扶贫攻坚战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精心制定学习方案、培训方案、宣传方案,做到学与思、学与用、知与行相结合,切实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坚持精准施策抓好疫情防控,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抓好疫情防控和推进脱贫攻坚双胜利。

(二)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全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决战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研判疫情对健康脱贫攻坚的影响,全面落实健康脱贫政策,努力克服包括新冠肺炎疫情在内的影响健康脱贫攻坚的各类问题,坚决打赢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健康脱贫攻坚战。

(三)坚定健康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全市健康扶贫既要深刻认识健康脱贫攻坚已经取得的决定性成就,又要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分析健康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强化责任担当、坚定必胜信念。坚决防止松劲懈怠、麻痹大意思想,坚决克服疫情影响,狠抓问题整改,强化政策落实,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四)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健康扶贫医保、卫健、扶贫部门的工作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着力巩固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和待遇保障落实成效,及时补齐短板,优化管理服务,精准落实政策,把工作做得更加深入、细致、扎实,确保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效。

二、巩固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将贫困县的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妇幼)等建设项目纳入中央投资支持范围。准确把握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做到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指导基层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配齐设施设备;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新形成的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做好搬迁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二)全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确保乡村医生队伍保持稳定。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管理和指导责任,健全激励机制,推动有效解决村医待遇问题,进一步稳定队伍网底。

(三)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咸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定向委托培养工作;进一步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通过选派医师开展巡诊、派驻或调剂其他村医等方式,解决少数村卫生室暂时性无村医问题。持续对乡村医生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乡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全面做实对口帮扶。督促和指导对口支援工作,压实帮扶责任,每年为受援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技术,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帮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鼓励非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定期选派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执业。根据《湖北省卫健委关于开展湖北省健康扶贫荆楚行活动的通知》(鄂卫通[2019]16号)文件要求,配合做好“健康扶贫荆楚行”大病集中救治义诊帮扶活动。

三、做好贫困人口医疗救治

(一)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咸宁市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严格执行“四定两加强”措施(即定临床路径、定定点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责任落实、加强质量管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增加到30种,做到“应治尽治”。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将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纳入专项救治病种范围。

(二)落实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工作。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对患有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贫困患者做到“应签尽签”,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适时转诊等工作。对通过监测预警确定的、因病返贫风险较高的贫困户,组织签约服务团队开展定期随访,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对需要治疗干预的,及时指导做好住院转诊服务、治疗后的用药指导和康复管理等。

(三)发挥中医药作用。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和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减轻贫困户看病就医负担。完善中医药医保和救助政策、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有效降低医疗成本,切实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

四、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

(一)落实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咸办发﹝2019﹞6号),医疗保障、卫健和扶贫部门按职能各司其职,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质效。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二)高质量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贫困人口纳入三项制度覆盖范围,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和扶贫办要严格按照省医保局、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参保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19﹞34号)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医疗保障部门对扶贫部门提供的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登记信息要照单全收,收到之日起在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做好标识,确保应保尽保。各县市区医保局要建立工作台帐,对异地参保、参加职工医保、死亡、失踪、参军、服刑等特殊贫困人口的参保状态做好记录,留存缴费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全面落实医保扶贫政策,统筹三项制度综合保障,梯次降低贫困人口负担。坚持基本制度标准,持续治理过度保障,全面落实分类整改措施,确保年底前平稳过渡到三项制度框架内。加快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县域内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五、研究建立健康扶贫长效机制

(一)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深入总结健康扶贫工程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的顶层设计、有效的政策措施、管用的工作机制,围绕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逐步提炼形成长效制度机制,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持续推进减贫工作。

(二)与县域综合医改融合推进。加强贫困地区县域综合医改,构建“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优质高效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与健康中国建设共同推进。坚持预防为主方针,落实健康中国行动要求,将贫困地区健康促进攻坚行动与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相结合,提升健康素养,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将落实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女“两癌”检查等公共卫生项目与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相结合,提升妇幼健康水平;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将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攻坚行动与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相结合按照专病专防思路持续推进,防止因病致贫。

六、围绕问题整改加强作风建设

(一)做好中央巡视等问题整改。坚决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和咸宁市脱贫攻坚大排查反馈等相关问题的整改,继续按照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做好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和数据比对。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2020年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标准采集和审核医保脱贫相关数据,采取库表推送、刻录光盘等方式及时将有关数据接入监察系统。根据2019年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有针对性的完善相关数据,及时核查整改,坚决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三)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要根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 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协作配合,摸清脱贫底数,认真细致完成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七、全面做好总结宣传工作

(一)建立健康扶贫宣传素材库。从不用层面总结经验、挖掘典型,以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和集体、图片和视频、新闻报道、贫困家庭脱贫故事等形式,整理报送宣传素材,建立健康扶贫宣传素材库。

(二)全面系统开展健康扶贫宣传。按照时间脉络主线,制作健康扶贫大事记,系统记录和图文并茂展示健康扶贫重要时间和发展历程。全面总结咸宁健康扶贫的重大成就及成果案例先进典型、经验亮点。精心组织健康扶贫政策主题宣传,展示健康扶贫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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