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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待遇

来  源 :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7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文字解读】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待遇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我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将于今年9月份开始,为确保新生医保与本人居住地医保有效衔接,医保待遇不间断,学生通过学校参保缴费后,医保待遇从入校当年的9月1日起提前享受。如已在户籍地参保的同学,暂停原参保关系后,亦可享受我市居民医保待遇。

一、缴费标准

2026年咸宁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2025年个人缴费400元/人,财政补助670元/人。2026年具体以国家公布标准为准)。

二、医保待遇

(一)门诊待遇。一是门诊统筹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50%,年度支付限额350元;二是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合并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550元;三是37种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60%,按病种设置支付限额;四是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待遇。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60%,不单独设置支付限额。

(二)住院待遇。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60%~85%,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按照普通住院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三)大病保险待遇。一个年度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2万元以上由大病保险按60%~75%的比例报销,年大病保险报销限额30万元。

(四)异地就医待遇。参加咸宁市居民医保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休学和实习期间因病在户籍地、原居住地或实习地异地住院就医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咸宁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政策予以报销,不降低报销比例。

三、参保缴费

(一)参保登记。跨省、市来咸就读的学生需先暂停原参保地参保信息,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鄂汇办APP办理咸宁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省内学生暂停原参保地参保关系,线上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鄂汇办APP办理,线下在原参保地政务服务窗口办理。

省外学生暂停原参保地医保关系通过原参保地现有渠道办理。如浙江省“浙里办”、上海市“随申办”、广东省“粤医保”、河南医保小程序等各省政务服务渠道。

(二)缴费方式。大学生可以选择自行缴纳咸宁市城乡居民医保费,或由所在院校代缴。线上缴费渠道:鄂汇办APP、电子税务局APP;线下缴费渠道:税务部门协议代征银行柜面及银行自主开发的自助服务终端。

鄂汇办APP缴费操作流程:登录鄂汇办首页——服务专区点击进入“医保服务”——点击进入“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模块——选择自缴或代缴方式,按操作提示完成缴费。

四、就医结算

就诊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仅需要支付应当个人承担的费用。

医保电子凭证申请操作如下:手机下载“国家医疗保障服务平台APP”或者“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卡包→点击证件→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验证申请即可。

五、特别提醒

“连续参保有奖励,断保再续划不来,补齐欠缴还等待”。自2025年起,国家激励连续参保,对断保人员实行约束机制,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或上年度断保的居民,需经历3个月固定等待期(即2026年1—3月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断保每增加1年,等待期再延长1个月。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