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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医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咸医保处字﹝2025﹞1号)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07-30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机构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
1咸医保处字
﹝2025﹞1号
湖北咸宁楚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好药师潜山店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湖北咸宁楚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好药师潜山店91421200MA49MEQ81U许佳存在超门诊慢特病种范围向慢特病患者销售药品,并按照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结算医保费用;超门诊处方剂量标准结算医保费用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金额3580.02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和《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五条第二项1.责令改正违规行为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580.02元;
3.处1.25倍罚款4475.03元。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