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机构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咸医保处字 ﹝2025﹞1号 | 湖北咸宁楚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好药师潜山店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 湖北咸宁楚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好药师潜山店 | 91421200MA49MEQ81U | 许佳 | 存在超门诊慢特病种范围向慢特病患者销售药品,并按照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结算医保费用;超门诊处方剂量标准结算医保费用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金额3580.02元。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和《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五条第二项 | 1.责令改正违规行为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580.02元; 3.处1.25倍罚款4475.03元。 | 2025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