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机构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咸医保处字 ﹝2025﹞3号 | 咸宁同济药店虚构医药服务、倒卖医保支付回流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案 | 咸宁市同济药店 | 91421200343429693R | 吴丽萍 | 咸宁市同济药店存在虚构医疗服务行为、销售医保支付的回流药品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涉及违规金额5086元。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项、《国家医保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追溯码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处置参考》第一条第一项 以及《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条、第十一条 | 1.责令退回骗取金额5086元; 2.处骗取金额2倍罚款10172元。 |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