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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医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咸医保处字﹝2025﹞9号)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01-06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机构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
1咸医保处字
﹝2025﹞9号
咸宁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咸宁市中医医院124212004212253393李佳存在重复收费、超医保限定范围支付、过度诊疗等问题,涉及违规费1629380.96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和《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条1.责令改正上述违规行为;
2.处以1倍罚款计1629380.96元。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