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机构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咸医保处字〔2026〕1号 | 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 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有限公司 | 91421202790591510K | 镇兰芳 | 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 项目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违法违规费用 1269081.63元(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58384.04元)。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 (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和《湖北省医疗保障 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条。 | 1. 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规行为; 2. 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计530560.44元。 |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