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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医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咸医保处字〔2026〕 4号)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07-27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机构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
4咸医保处字〔2026〕4号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124212004212254512黄翠萍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等问题。涉及违规费用4211260.1元,涉及违规医保基金为2650988.23元,对该单位前期自查自纠及已处理问题退回的违规医保基金,予以核减后,最终核定该单位涉及违规医保基金为1253126.3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六)项和《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条1.责令改正上述违规行为;
2.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253126.31元3.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倍罚款1253126.31元。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