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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计划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2-11-21

根据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要求,为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医疗保障局决定从2022年10月下旬起至2023年全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制定学习计划如下:

一、参学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

二、学习内容

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主题,深刻领会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领会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

三、学习形式

1.原文深入学。坚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期间的重要讲话及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将以上内容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列入党组会“首个议题”,认真学、全面学、系统学。

2.集中研讨学。及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议,中心组成员立足本单位职能职责,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研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3.专题辅导学。按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宣讲工作统一部署,及时联系市委宣讲团来我局作专题宣讲报告。

4.以考促学。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核心内容、关键词、金句等编印成试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测试,并通报考试成绩。

5.深入联系点讲。局分管领导到所联系的咸安西大街社区作宣讲报告;驻村工作队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通城县大坪乡内冲瑶族村村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四、相关要求

1.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在办公楼内设立学习园地,在门户网站设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精神”专栏,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学习成效。

2.按时报送学习情况。每月25日前,局办公室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情况及统计表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