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异地就医>>正文

异地就医政策问答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06-30

王阿姨是湖北咸宁人,在咸宁退休后,在北京长期居住给女儿带孩子。听说现在国家有异地就医的政策,可以在北京直接 结算医疗费用,不用再拿着单据回咸宁报销,想知道自己能不能

办理异地就医?

问题一王阿姨这种随子女在大城市长期居住的老年人都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的手续?

答:从 2016 年起,全国都开始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覆盖四类人群,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 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比如王阿姨这种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三是常驻 异地工作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 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

四是异地转诊人员,因当 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另外,为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和外来就业创业人 员,这两类人也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问题二 王阿姨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该怎么办?

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理程序很简单: 一是办理备案登记:申请时间为每年第季度,第二年享受异地居住待遇。由本人或单位填报《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登记表》,并经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备案留存。

要告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自己因何原因、要去异地何处看病。如果王阿姨目前在咸宁老家,她可以携带社保 卡到本人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按照参保地规定 ,直接备案到北京市。如果王阿姨 目前不在老家,她可以通过老家医保部门开通的网上备案或电话备案渠道了解相关要求,按照要求通过 APP、传真、邮寄或电子 邮件等方式提供相关材料给参保地医保中心,就可以完成备案手续。 备案信息一般长期有效,但信息有变更时,参保人要主动联系,申请更新信息。

异地转诊人员:此类人员含职工、城乡居民(包括原新农合)医保。备案信息当次有效,一次备案对应一次就医结算。异地就医期间需转院的,须再次备案。

二是持卡就医,王阿姨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只要携带社保 卡就可以在北京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个人只需缴纳按医保政策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问题三:王阿姨已经办理了北京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北京的门诊看病的费用能否直接结算?

答: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已经在全国普遍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尚未在全国开展。目前国 家在积极探索推进此项工作。长三角地区(江苏、浙江、安徽、

上海)已经于 2018 年 9 月启动了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 算试点工作;京津冀地区和西南地区分别于 2019 年 6 月和 12 月启动了相关试点工作。

问题四: 王阿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时,需要指定到北 京具体的某几家医院就医吗?

答:参保人备案时不需要指定具体的医院,只需要指定就

医的地市,就可以在该地所有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

结算住院费用。此外,对于要去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

和西藏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只需要直接备案到这些省份。王阿姨

这种情况,只需要备案到北京市,则她在北京市所有的跨省异地

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直接结算。

全国各

问题五:如何获得异地就医有关信息?

答:请记住这个强大的网址:全国各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可以在国家医保局网站查询(www.nhsa.gov.cn)。 五大功能板块:异地联网医疗机构查询、参保人登记备案情况查询、异地就医经办机构查询、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查询、统筹区开通信息查询。

问题六: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如何就医?享受什么待遇?

办理了异地就医申报程序手续的,病人凭本人社保卡办理入、出院手续,住院费用直接在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省内异地就医患者:医保目录、报销政策均按参保地执行。跨省异地就医患者:采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政策。

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时,突发疾病在非备案地或备案地未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问题:参保人员若需变更就医地或者返回参保地居住,怎么办?

1.长期驻外人员要变更居住地的,应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变更并备案新的居住地;

2.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后要返回参保地居住的,应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取消异地就医登记;

3.因病转外就医人员需要变更医疗机构的,应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变更并备案新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