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现解除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并公告如下:
一、解除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咸安小林口腔门诊部
机构编码:H42120201289
机构地址:咸安区水榭花都E2栋
二、解除时间
2026年6月29日
三、解除依据
经核实,咸安小林口腔门诊部自2026年3月起长期处于停业状态未向医保部门报备,且至今未按要求完成2026年度医保服务协议续签工作。
根据《咸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版)》第七十条【解除医保协议】第(七)项:“乙方停业或歇业后,在实际暂停服务之日起30日内未按规定向甲方报告的”工作要求,符合医保协议解除情形,现决定解除该药店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