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4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咸宁天洁门诊部 | 诊所 | 咸安区银泉大道269号天洁雅典城43栋103号 |
2 | 咸宁国医同仁药房有限公司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马柏大道26号1栋1楼 |
3 | 湖北康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咸宁璟湖店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璟湖世纪城14栋1单元S201 |
4 | 咸宁楚天大药房有限公司交通路分公司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银泉大道与交通路交汇处1栋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6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市医疗保障局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