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加快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完善基金统筹制度,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确保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9号)规定,我局起草了《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咸宁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ybj.xianning.gov.cn/),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6275631@qq.com,邮件请注明“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邮件请注明“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日。
附件:《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