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1家医疗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保定级
地址
1
咸宁妙济九重锦中医医院
一级
咸宁市书台街九重锦2-3区幢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市医疗保障局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