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正文

参保人员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情况公示(丁雨晴)

来源:崇阳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3-02-13

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规定,现将参保人员丁雨晴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3213日—20233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姓名:丁雨晴

参保地:崇阳县

参保险种:职工医保

医药机构名称:崇阳县妇幼保健院

票据金额:4183.95

开票日期:202314

票据号:0000612150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相关文档:咸宁市“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