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1家医疗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咸宁康元骨科医院 | 二级医疗机构 |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8-1,18-2号 |
公示期自次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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