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市、区)定点医疗机构
因工作人员疏忽,误将“DIP结算结果(20230327)”上传至“2023年度咸宁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考核结果的公示”,此次结算结果属未完善的数据,未考虑医疗机构考核复核情况,不代表最终结算结果。
今后,我局将严把信息发布关,确保上传信息严谨准确。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