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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咸宁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项目意见的公告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12-12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批)的通知》(鄂医保办函〔2024〕45号)精神,我局拟定了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等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 电子邮件:xnygzc@163.com;

二、通信地址: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622室,邮编437100),请在信封上注明“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项目(第三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20日。

附件:咸宁市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项目明细表(第三批)


附件









咸宁市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项目明细表(第三批)

编  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三级价格(元)

二级价格(元)

一级价格(元)

说明

备注

120400011

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

包括深静脉穿刺置管术。包括拔管术。

中心静脉套件、测压套件

56

50

45

测压加收10元


120400017x

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术

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签署知情同意书。评估患者,取适当体位,选 择导管类型及穿刺部位。测量臂围及预置管长度。皮肤消毒,建立最大化无菌屏障。检查导管,静脉穿刺,放置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或中线导管至预计长度,撤导丝, 抽回血并冲管,连接输液接头,透明敷料固定,整理用物。如为影像学引导下置管,穿刺成功后,酌情注射局部麻醉药物。

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穿刺套件、血管鞘 套件等特殊材料。

160

144

130

1.儿童(6岁及以下)加收不超20%;2.中心静脉导管拔管按30% 计费。


330804072x

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

消毒铺巾,麻醉,皮肤 切开,扩张皮下,超声 影像指引下穿刺置管, 造影摄片,留管接输液 给药装置(输液港), 肝素盐水封管,皮下包 埋给药装置(输液港), 皮肤缝合。

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中心 静脉导管、植入式给药装置针。

560

504

454


适用于需要长时间(3-6 个月或更长)建立中心静脉通路的肿瘤患者。
支付标准: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医保支付标准为 560 元/次,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输液港)医保支付标准为7100 元。一次性医用材料(输液港)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支付标准以内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高出部分医保基金和患者均不予支付。若该诊疗项目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以实际价格为基础,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