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39号)要求,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我局抽取样本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调查,初步拟定了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 电子邮箱:xnygzc@163.com;
二、通信地址: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办公室(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622室,邮编437100),请在信封上注明“咸宁市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
附件: 1.咸宁市新增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2.咸宁市新增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