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正文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5年版)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12-11

序号

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实施区域

备注

1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市本级


2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市本级


3

基本医疗保险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市本级


4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办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配偶未就业证明、关系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市本级


5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意外伤害

办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承诺书

市本级


6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工作调动文书、因死亡支取需提供,死亡证明、与死者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或个人承诺书。

市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