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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咸宁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的公告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12-22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康复类、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49号)要求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我局抽取样本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调查初步拟定了康复类、精神治疗类等3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 电子邮xnygzc@163.com;

二、通信地址: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办公室(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622室,邮编437100),请在信封上注明“咸宁市新增康复类、精神治疗类和麻醉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1229日。

附件: 1.咸宁市新增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2. 咸宁市新增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3. 咸宁市新增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咸宁市新增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2:咸宁市新增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3:咸宁市新增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