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6年1月4日至1月30日,咸宁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全市医保部门对所有签订了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其履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2月4日至2月11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3。
附件:咸宁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度考核得分表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