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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关于拟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来源: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05-22

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16号的有关规定,经医机构申请,现场验收,集中评估,拟将咸宁诺维康中医诊所纳入咸安区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保定级

地址

1

咸宁诺维康中医诊所

未定级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泉塘社区玉泉街6号1栋1-3层

公示自即日起共5个工作日,即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安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0715-8876622。



咸安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5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