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咸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版)》第六十九条“【中止医保协议】(一)根据协议履行核查和医保绩效考核,发现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相关规定,现中止4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并公告如下:
序号 | 贯标机构编码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处理方式 | 原因 |
1 | H42120200265 | 咸宁辛勤医院 | 咸宁市香城大道西侧(职教城对面) | 中止医保协议 | 立案调查 |
2 | H42120200267 | 咸宁和济中西医结合医院 |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01号 | 中止医保协议 | 立案调查 |
3 | H42120200997 | 咸宁妙济九重锦中医医院 | 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58号 | 中止医保协议 | 立案调查 |
4 | H42120201040 | 健康九九(咸宁)中医医院 | 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贺胜村余堂 | 中止医保协议 | 立案调查 |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