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咸宁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专班开展现场核查评估,并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拟将以下1家医药机构纳入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范围,现予以公示:
序号 | 机构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H42120201380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院 | 三级 | 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桃林村桃林路1号 |
公示期:2026年8月5日至8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徐梦莤
电 话:0715‑8235553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