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保群众:
大家好!近年来,在外地工作、生活、养老的参保群众越来越多,在外地看病就医的需求也越来越普遍。简单来说,异地就医备案就是在外地就医前,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报备就医信息,登记后在外地医院即可直接结算、当场报销,不用先垫钱、再跑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为方便大家享受这项服务,我省自2026年4月1日起统一实施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新规。在此,有一件重要事项提醒大家:部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即将到期,请及时续办更新,以免影响在外地看病报销。
一、特别提醒:三类异地长期居住类人员备案将于10月31日到期
2026年4月1日前,凭个人承诺书(即办理时未提交正式认定材料)办理的下列三类异地长期居住类人员备案,将于2026年10月31日自动失效: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适用于职工医保退休后、户籍已迁往异地的参保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适用于长期在外地生活、已办理异地居住证的参保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适用于参保单位外派、长期在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
备案到期后如未及时更新,在外地住院、门诊慢特病就医时将无法直接结算,需先垫付医药费,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既耽误时间、又增加跑腿。
请大家放心,备案到期后,只要重新办理新的备案即可享受异地就医待遇。
二、长期备案怎么办?看这里
异地就医备案类别 | 备案材料 | 备案有效期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以下简称个人承诺书)。 | 长期有效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 2年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工作认定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 1年 |
温馨提示:通过签署个人承诺书办理的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为30日;异地长期居住类人员采用承诺制备案的,备案审核通过后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但须在备案申请提交次日起30日内一次性补齐有效认定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的,本次备案失效,且今后不再享受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服务,其间已发生异地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医保结算的,相关行为将纳入医保信用评价。请广大参保人员如实承诺、及时补传备案材料。
(一)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
1.微信/支付宝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进入后按提示完成实名认证与账号登录。

2.在主页点击“我要办”--“异地就医”--选择所需办理的备案类型,进入办理界面。



3.选择办理方式(为自己办理或为他人办理),填写就医地、联系电话、入院时间等就诊信息(备案开始时间要选在实际入院时间之前)。

4.上传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备案表(系统自动生成)、证明材料或个人承诺书,确认后提交即可。
或者
(二)异地就医备案查询与撤销流程
1.在主页点击“我要查”--“异地就医”--“异地就医查询与撤销”。


2.在这里可以看到备案信息,也可以点击撤销后再办理新的备案。

(三)异地就医备案材料补传
参保人员采用承诺制备案的,须在备案申请提交次日起30日内一次性补齐有效的认定材料。
补充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在主页点击“我要办”--“异地就医”--选择“补充异地就医备案材料”,进入办理界面。



三、特别提醒:居住证请提前准备
北京、上海等部分城市规定,办理居住证需先完成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后方可申领。如您计划使用居住证作为备案认定材料,请务必提前规划、尽早办理,以免材料不齐影响备案更新。
四、哪些情况需要备案、哪些不需要
(一)需要办理:住院、门诊慢特病。
(二)不需要办理:普通门诊、定点药店购药。
也就是说,平时在外地看普通门诊、到定点药店买药,不需要备案,可直接结算报销。
五、温馨提示
(一)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避开截止高峰期,提前办理续备案,防止备案衔接断档、影响看病报销。
(二)老年朋友如不便使用智能手机,可请子女、亲属协助办理,也可到就近医保经办窗口,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办理。
(三)请参保群众相互转告,特别是家中有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工作人员的,请及时提醒办理。
(四)异地就医备案咨询电话
咸宁市 0715-8235910/8235909
咸安区 0715-8339438/8285898
嘉鱼县 0715-6322501
赤壁市 0715-5332792/5068612
通城县 0715-4335138
崇阳县 0715-3384741
通山县 0715-236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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