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医保要闻>>正文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四个到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0-02-0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咸宁市医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迅速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制定医疗保障应对举措,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同时市医疗保障局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各项医保政策第一时间落实到位。

1、资金保障到位,截至1月31日,本市参保的疑似病例结算10人次,省内异地参保的疑似病例1例,合计医疗费用1.20万元;实际已垫付到医院的专项预付费用6170万元,各地医保中心账户可供医疗机构随时提取的费用2000万元,合计8170万元。

2、督查包保到位,密切关注救治药品耗材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开展定点医院、零售药店防控药品、耗材价格监测工作,监测情况每日一报,逐级上报。对发现哄抬价格、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依法处置。根据指挥部意见协调九州通、国控、海王、爱科公司120万只一次性医用口罩采购配送工作,并全部投放市直零售药店,保障供应。 市医疗保障局副县级干部张昌龙同志参加市督查组赴通山县开展检查工作,现场指导通山县定点医疗机构防疫工作。

3、社会宣传到位,通过《云上咸宁》发布疫情期间致全市参保人员告知书,介绍延长医保报销时间、延长参保缴费时间、优化网上办理业务、方便特殊人群购药等事项,对外公布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医保政策及业务办理咨询电话。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包保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每天安排人员至南大街第三网格宣传防疫知识,做好体温摸排测量,劝导居民减少外出等工作。

4、结算对接到位,调整医保业务结算系统,对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变化,普通疾病患者转院分流情形,二次住院系统减免起付线。调整医保业务结算系统,对咸安区参保的城乡居民疫情期间在咸宁市中心医院、咸宁市中医医院、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咸宁市结核病医院、湖北科技学院附属二医院五所市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不执行县域外市域内就医转诊及转诊自付比例。起付线为1100元,报销比例按60%执行。咸安区精准扶贫参保人员就诊报销按原有政策执行,取消系统转诊。

相关文档:咸宁市“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