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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860.79万元 咸宁市持续整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12-31

今年以来,咸宁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多部门,扎实推进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以实际成效维护人民群众医保权益。

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群众“救命钱”,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挂帅,全员上阵,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三假”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成立“三假”专项整治工作专班11个,专班工作人员97人,确保“三假”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扎实推进全覆盖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开展全面“体检”。利用大数据筛查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结合“三假”违规行为表现形式、规律特点,查找、比对、锁定可疑线索,靶向施策,疑点问题线索全部实行核查处置。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工作推进会,将“三假”专项整治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落实。开展联合抽查复查交叉互查,医保、卫健部门联合成立6个检查组,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交叉互查,从严查实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三假”和“不合理医疗检查”违规行为。

据统计,2021年全市共查处定点医药机构340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协议7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家,约谈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40人次,限期整改232家,行政处罚75家。查处参保人员33起,移交公安机关问题线索2例,面向社会曝光欺诈骗保案例21起,共查处违规问题金额1860.79万元,其中追回医保基金1049.08万元,行政处罚811.71万元。

全市共查处“三假”案例144起,其中“假病人”2起、“假病情”137起、“假票据”5起,查处违规问题金额283.13万元,其中追回医保基金153.33万元,行政处罚129.80万元。兑现举报奖励1例,兑现奖励资金1059元。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持续整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进一步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力守护群众“救命钱”,为市民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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