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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医疗保障局扎实推进基层卫生室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通山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3-02-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根据咸宁市医保局《全市村(社区)卫生室(站、所)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月6日,在县医疗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全县村(社区)卫生室(站、所)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推进会议,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参加会议。

会议决定,以打击“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行为为重点,对全县纳入医保协议定点管理的村(社区)卫生室(站、所)2021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整治,在2023年2月20日以前完成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一是基础管理问题,尤其是不执行实名制就医购药管理规定、无购销存台账、进销存不符、不据实或错误录入疾病诊断、患者疾病信息、处方信息与上传的患者诊疗明细信息不符、报销未公示等问题;二是留存、盗刷参保人员医保凭证问题,尤其是虚构诊疗记录、违规套刷一般诊疗费等行为;三是冒用死亡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及其他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就医结算问题;四是违反诊疗规范分解处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疾病指征范围用药、超剂量用药、带药、超限制范围用药、串换报销等问题;五是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通过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提供便利等行为;六是其他违反规定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会议强调,务必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强化宣传、齐抓共管,对检查发现问题,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整改一起,确保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到位。要加大对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效果,震慑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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